煤直接液化与煤间接液化油品工业调和应用研究
2021-09-13韩来喜齐振东
煤化工 2021年4期
关键词:标准
韩来喜,齐振东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209)
引 言
2020 年8 月,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与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完成工业调和,调和柴油可满足GB 19147—2016[1]车用柴油(Ⅵ)(简称国Ⅵ标准)的技术要求(0 号柴油、-10 号柴油和-20 号柴油),标志着煤直接液化与间接液化柴油在世界范围内完成首次工业化调和,并取得成功。
鄂尔多斯煤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是在高温、高压和铁系催化剂作用下,通过多次加氢反应得到的柴油组分,油品主要由环状烃类构成,具有硫、氮及芳烃含量低,凝点和冷滤点低,密度大,十六烷值低等特点。宁夏煤间接液化柴油是经过费托合成工艺,将煤气化制备的合成气(CO 和H2)原料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催化合成烃类燃料,再通过加氢裂化工艺得到的柴油组分,油品主要由烷烃构成,具有硫、氮及芳烃含量低,十六烷值高的优点,但密度偏低,凝点和冷滤点偏高。上述两种煤液化柴油的凝点和冷滤点、密度、十六烷值可以通过调和实现优势互补[2],因此,开展煤液化柴油调和对促进煤制油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些学者[2-4]通过煤液化柴油小试调和,获得了相关调和理论基础。白雪梅[2]的研究结果表明,煤直接液化柴油和煤间接液化柴油具有很好的相容性;调和柴油的密度和十六烷值与其中煤间接液化柴油的质量分数呈线性关系,其对润滑性改进剂具有良好的感受性,在发动机上有很好的动力性,油耗较石油基柴油略有优势,常规排放满足GB 17691—2005 排放限值要求,且在NOx、烟度和PM 排放方面较石油基柴油有较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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