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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四个维度

2021-09-10王宏灵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3期

摘要:在新时代,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我们必须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从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的保障、法的遵守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的保障;法的遵守

在新时代,我们必须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用法治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来说,需要从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的保障、法的遵守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法的创制: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

要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充分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平等性。为此,必须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做到立法先行,全面部署。

1、确保法治体系的完备性

要确保制度的完备性,需要从我国现行法治体系入手。我国现行法治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组成。我们需要通过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

《宪法》层面,要在现行《宪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地位,以便更好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实践中的发展。

法律层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依靠民商事法律的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出台了《民法典》,《民法典》对公私财产提供平等保护,对物权、违约、侵权、合同等行为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还需要早日出台独立的《商法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要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的基础上加强产权保护。

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层面也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从而为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确保法治体系的科学性

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推动民商事领域立法理念从方便管理向服务市场主体转变是重要前提。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科学、民主。例如,我国《民法典》在编纂的五年时间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达102万条,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的“人民性”,保障了《民法典》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立法过程中要建立可行性评估审查制度。在民商事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出台之前,要有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可行性评估审查,并听取企业、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保证这些民商事法律制度和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在实践中能得到落实。立法的结果要用良法实现善治。为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法的实施: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执法行为

在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后,就需要保证法的实施,因为“法的权威和生命力在于实施”。在我国,政府是国家治理的行政主体,我国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100%的行政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因此,行政执法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

1、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获得法律授权,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切实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要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和结果社会公开)监管原则,这样才能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情合理,从而在执法过程中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执法责任落实到位

为了保障行政执法责任的贯彻落实,一方面,必须切实贯彻“谁执法、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它能形成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甚至违法执法的行为,要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问责、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行政执法责任的真正落实。

(三)法的保障: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公正

司法是确保公平正义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绝不能失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必须到位。

1、司法审判提质增效

要提高审判质效,一方面,要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实审判力量,确保涉企和涉企业家案件能够及时受理,按时审理,公正裁判,避免企业被诉讼拖垮。2015年4月15日,法院立案实行登记制,受理案件只进行形式审查,使得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加上司法改革后,员额制法官数额较少且年龄偏大,导致法院的审判效率不高,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司法案件增多和司法力量滞后的双重因素叠加,导致一些涉企案件长期得不到处理,使企业陷入“讼累”的困境。而企业或企业家一旦涉案,尤其是刑事案件,又无法及时得到公正处理,将会使企业发展难以为继,甚至破产倒闭。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秉承谦抑的原则,在审理涉企案件中要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坚决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防止将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

2、司法裁决有效执行

在司法裁决执行过程中,需要构建强有力的执行体系,确保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要确保司法裁决得到有效执行:一方面,在执行方面实现部门联动。法院可以通过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部门之间共享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信息,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决。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失信联合惩戒体系。

(四)法的遵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守法氛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所谓全面,当然包括国家、社会、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依法,所以营商守法环境的创造不仅需要政府依法行政,也需要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

1、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减少欺诈、违约、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2、公众自觉增强守法意识

公众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也应当成为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守法氛围做出努力。公民个人在增强自身守法意识的同时,实质上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大环境。因此,公众需要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方式,从而有力推动营商守法环境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优化营商环境重在优化法治环境.陈建财[J].法人杂志,2020(1);

[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M].人民出版社,2019(2):1。

作者简介:

王宏灵,男,1989年生,湖南永州人,硕士研究生學历,中共永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