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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权益完善路径

2021-09-10何志春冯学智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3期

何志春 冯学智

摘要:国家在惩罚罪犯的同时,也负有保障罪犯权利的义务,必须保障罪犯作为人所共有的基本平等权利。本文分析我国服刑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完善路径,以期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

关键词:服刑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完善路径

服刑人员虽然是犯罪人员,但仍是一国公民,虽受到法律惩罚,但刑罚权的行使只改变了作为公民的罪犯的权利状况,其国籍和公民资格并没有被剥夺,只要他尚未死亡就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公民权,就应该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国家在惩罚罪犯的同时,也负有保障罪犯权利的义务。本文对服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完善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刑人员对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享有不充分

我国《宪法》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条明确了公民依法享有社会保险权利,服刑人员概不例外。另外,《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上述规定赋予了服刑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公民权利,也是服刑人员享有人权的根本法律依据。服刑人员虽在监狱服刑,但仍是我国公民,服刑人员作为公民,除了被依法剥夺的权利外,可以平等地享有宪法赋予的其他权利,平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既然养老保险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也就是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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