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也有“反腐工程”
2021-09-10陆庆法
清风 2021年5期
陆庆法
一千多年前的宋朝也有个“反腐工程”。中国上下五千年、洋洋数十朝,宋朝一开始还算国泰民安、吏治清明,宋朝的官员比较规矩,都不大敢腐败。实在是因为皇帝对官员们盯得太紧了,一张“反腐网”把大小官场罩了个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宋朝立国之初,靠“皇袍加身”取得江山的宋太祖就嘱咐后代“不得岡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这是因为他在打江山时亲眼目睹了贪官污吏们祸国殃民的“罄竹之罪”,深恶痛绝大大小小的“硕鼠”们;他曾公开宣称:“苟有一毫侵民,朕必不赦。”说到做到,毫不犹豫地对贪官污吏痛下杀手。《宋史》记载,“受赃弃市者多矣”,被处极刑而亡的多达20余人。
宋太宗即位,像其兄一样,他脑子里的反腐意识也很强,亲笔写了条幅“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意思是你们所得俸禄都是民脂民膏。下民好对付,上天却难欺啊。他还要求各级官府将其刻在官府门前石头上,名为“戒石铭”。
“治吏如治虎”,如果没有制度跟进,再好的初心都是“空中楼阁” “纸上谈兵”;宋朝历代皇帝都明此理,层层设立的官员监督机构如同一张张网罩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身上,让官员们的一举一动尽收皇帝眼底。
据史载,宋熙宁四年至七年(1071-1074),苏轼就任杭州通判。作为知州的副手,其主要任务是监督知州及其他官员。通判也是人,是人就有可能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有可能与知州等官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知法犯法。宋朝皇帝下旨,在通判之上設立了经略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四个路级官员;他们虽然都有监察官员的责职,但组织上互不隶属、各司其责,这就较好地解决了监察力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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