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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谏李世民解婚约

2021-09-10汪志

清风 2021年5期
关键词:太上皇婚约郑氏

汪志

笔者近期看到一个故事,作为拥当时最高权力者的唐太宗李世民得知新娘子已许配给他人之后,即便将入洞房,仍当即做出了退婚决定,把到手的美人还给了她的未婚夫,其知错就改的果断与诚意,不得不让人钦佩。

那是贞观八年(635),因长孙皇后长期身体有病,且皇帝的后宫还有一个妃子空位,李世民看中并准备迎娶大臣郑仁基的女儿郑氏为新妃子。这郑氏姑娘当时十六七岁,正是青春年少之季,且端庄秀丽,容貌出众,无人能比。李世民自然非常喜欢,而长孙皇后也同意并积极支持他的决定。

于是,李世民当即发出诏书,马上迎娶这位新娘,同时,并准备派使者前去老丈人郑仁基家宣布正式婚期。此时,皇宫里张灯结彩,布置一新,喜气洋洋。就在李世民喜气洋洋之时,大臣魏征急急忙忙找他上谏,说婚礼赶快取消吧,人家郑仁基大人的漂亮女儿郑氏早就有主了,只是还没有结婚。未婚夫是一个叫陆爽的人,作为皇帝你怎能夺人之爱呢?

李世民一听,当时惊讶得不得了,说郑氏许配给人我也不知道呀,既然如此,那就将新娘子还给人家,婚礼立即停止。可手下大臣们正等着喝皇帝的喜酒呢,听到此消息后立即找到李世民,纷纷反对他取消婚礼。说皇帝代表着一个国家,皇帝结婚这么大的喜事怎么说停就停呢,不行,绝对不行;何况现在那郑氏还没嫁给那个叫什么陆爽的人呢,就是嫁了,皇帝喜欢的女人谁敢不从呢。

就在大家纷纷规劝李世民继续当新郎时,郑氏的那个未婚夫陆爽忽然坐不住了,他急忙给李世民上书,说父亲在世时确实与郑家交往甚密,曾相互赠送礼物,但从来没有谈及自己与郑氏的婚事,既然没有此事,皇上就可以明正言顺地迎娶郑氏了,此事与我无关。按说陆爽作为当事人,已经承认自己不曾与郑氏有婚约,且大臣们也纷纷反对他取消婚礼,李世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与郑氏拜天地了。但李世民没有心急,而是拿着那个陆爽的书信问魏征:据你调查,这个陆爽与郑氏确实有婚约在先,可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魏征说:皇上,据我估计,他可能把你当成跟太上皇一样的人了。

此话一出,李世民又惊又疑,赶忙追问魏征之意。

魏征告诉李世民,说太上皇李渊当上皇帝后不久,一次去东宫太子府李建成那里,发现太子府一个叫辛处俭的臣子的老婆长得非常漂亮,硬是把人家老婆娶了过来,并十分宠幸。太上皇硬将别人老婆强娶过来也就罢了,还不给人家升官发财的机会,反而恩将仇报,看着那个辛处俭横竖不顺眼,于是,干脆将他贬到一偏僻外地做小官去了。可怜这辛处俭老婆被别人霸占了不说,还整日里提心吊胆,担心哪天会被太上皇找个理由宰了自己。皇上,你想想,你这么一大把年纪的男人都动心,何况那陆爽正青春年少呢。眼下他之所以不敢承认与郑姑娘有婚约,是害怕到时候你跟太上皇一样,强娶了他心爱的女人,日后再找机会要他的小命呢!

原来如此!李世民明白了,他对魏征说道,我再怎么喜欢美人也不能夺人所爱啊,既然这郑氏姑娘早已许配给了陆爽,总有个先來后到吧,现在我知情了,就应该成人之美,否则就是我的不是了。在婚姻这人生大事上,我这个皇帝毫不含糊,决不能搞特权,拆散别人姻缘。

此事传到民间后,老百姓们大加赞誉。

“知错”不难,难的是针对错误进行改正的行为本身,与这行为所蕴含的勇气和决心。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李世民,其大可像太上皇李渊一般将郑氏强行占有,但他却选择改正不合理行为来成全他人幸福。婚姻的解除,不仅是李世民良好品格的体现,更是对“天子”及其所掌握公权力本身“体面”的维系与提升。在这样的统治者的治下,贞观盛世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党史研究室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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