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整体治理视域下乡村振兴与相对贫困问题的融合解决机制探析
2021-09-10林璐怡
广东教育(高校思想教育探索) 2021年5期
林璐怡

摘 要:乡村治理是一种综合性治理,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与相对贫困治理相融合是乡村治理的基本趋势。治理机制的融合并非是乡村治理的混沌状态,而应以机制界分与衔接为前提。本文以福建宁德为例,抓住乡村振兴、相对贫困解决及乡村整体治理三个维度,以机制性融合的视角进行分析,促进乡村振兴与相对贫困治理的有机衔接,明确两大战略的政策着力点,辩证分析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与两者有机整合的着力点。
关键词:乡村振兴;相对贫困;乡村整体治理
一、乡村整体性治理的必然趋势
“治理”本身就具有整体性和综合性特征,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治理体现了解决多元复杂问题的整体性、综合性思路。20世纪70年代末,新公共管理取代官僚化治理为方向的政府重构在西方发达国家先后展开,它的基本理论是市场竞争、激励与其它工商管理手段,在行政改革的过程中,该管理模式得到西方多数国家的认可。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步入衰微,整体性治理孕育而生。希克斯认为,整体性治理针对的是碎片化治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整体主义的对立面是碎片化,而不是专业化。整体性治理是政府各组织之间在沟通之后,愿意达成合作协同关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1]整体治理理论不仅对于西方公共管理改革有针对性意义,而且对于我国综合推进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促进城乡社会有机融合,构建新时代乡村综合治理体制与机制也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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