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发展不能忽视版权问题
2021-09-10董琦凡
新华月报 2021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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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琦凡
短视频具有时长短、传播快、制作周期短、制作门槛低、公众参与性强等特点,能有效满足公众的碎片化时间利用及社交需求,近年来可谓异军突起。但其在创造巨大社会价值的同时,侵权方式更趋复杂、法律保护依据不足、行业监管相对滞后等版权保护的难题,也使之成为网络侵权与盗版问题的高发区。面对海量的短视频,如何运用著作权法对原创内容进行有效保护,如何解决二次创作与原始创作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地摆在了法律面前。
短视频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短视频自身是否属于版权保护的客体,二是对已有视频进行剪辑、加工、制作的短视频,对于原有视听作品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属于版权保护的客体,取决于是否构成著作权法认定的“作品”。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方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到法律保护。而“独创性”的标准,则与具体的社会环境、行业特点相联系,结合视频的类型和内容综合分析。就短视频行业而言,我国近两年的司法实践在对短视频作品独创性进行判断时,既考虑了著作权法的立法追求,即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又适当回应了短视频市场及其中的商业逻辑,强调不应为“作品”设限,人为提高作品构成要件的门槛。一般认为,在满足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的前提下,即使没有很高的创作高度,但如果能在短短几分钟的视频里充分展现作者个性化的选择,就可以认为具有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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