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是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绿色“GDP”
2021-09-10孙宪忠
新华月报 2021年13期
孙宪忠
2020 年5 月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案-件比”的概念。此后,笔者到检察机关调研时发现,“案-件比”这一概念已不仅仅是一种新的提法,而是已成为检察机关从事检察工作的指针。而且,在这一新理念的指引下,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和效能得到了显著提升。“案-件比”这一概念,内涵非常丰富,它揭示了司法机关设置以来存在着的一个重大问题;而最高检提出这个问题,以及在这一方面所做的工作,体现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工作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针,为如何解决这个古老的法治命题所做的重大努力以及在这一方面所取得的理论突破和制度发展。笔者同意“案-件比”是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绿色“GDP”的说法,也认为研究和推广相关制度建设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法治领域里司法机关所办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以前,对于司法案件越来越多现象的解释都是正面的,认为这是人民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检察机关对这一问题却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他们提出:实际发生的“案子”(案)多了多少?司法机关自己办理的“案件”(件)统计又多了多少?这两个数字之间的比例是不是正当?是否还应该对司法统计的案件数量做一番认真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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