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机动车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

2021-09-10李颖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21年8期
关键词:生产者市场监管总局

李颖

7月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

《规定》指出,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进行调查。机动车未完成排放召回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在排放检验监测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

《规定》共三十四条,主要对《规定》适用范围、基本概念、监管体制及职责划分、生产者及经营者义务、召回管理程序、法律责任及信用管理等作出规定。

根據《规定》,生产者排放召回义务与安全召回基本一致,仅在排放风险信息报告环节根据排放召回特点进行了调整,新增了生产者需报告排放零部件名称、质保期等信息。而在信息追溯管理、风险信息报告、主动调查分析与配合、停止生产经营、召回计划报告与发布、召回报告提交等义务与安全召回一致,未新设相关经营者义务。同时,《规定》关于排放召回的相关时限要求也与安全召回一致,确保了召回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两部门各自技术特长,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召回会同机制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并将可能与排放风险相关的信息逐级上报生态环境部,并与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信息共享。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建立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接受生产者召回计划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会同生态环境部开展信息和技术会商、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实施情况的监督以及效果评估、责令召回等工作。必要时,两部门的下一级行政机关受委托可以承担其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两部门技术机构受委托承担排放召回的技术工作。

《规定》第十四条指出,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进行调查。《规定》第二十三条指出,机动车未完成排放召回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在排放检验监测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规定》创新性地提出了排放召回要与机动车排放监督检查、排放检验衔接,督促生产者配合排放危害调查,督促车主积极配合完成召回,切实减少排放污染。

《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执行,明确机动车生产者或经营者违反《规定》相关义务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相比安全召回罚则要求,去掉了“逾期未改正的”前提条件,提高了《规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有利于提升召回监管效力。《规定》同时提出,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该条款直接关系到生产者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度,目的是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一定程度上也可弥补《规定》作为部门规章处罚额度受限的不足,敦促企业积极履行召回义务。

猜你喜欢

生产者市场监管总局
1月巴西生产者价格指数上涨3.92%
铁手咖啡制造总局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河北市场监管周年回望
2019德国IF设计大奖
家禽福利的未来:生产者能期待什么?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调和油的消费提示
质检总局公布7家企业召回893 321辆碟刹自行车
中药饮片市场监管乏力
领取国家总局药品注册批件的通知(20160612)
基于控制超调量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