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探究
2021-09-08安徽理工大学法学研究中心张家宇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6期
文/安徽理工大学法学研究中心 张家宇
一 问题的提出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16年6月28日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等进行了全面规划和安排。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并且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次年(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纲要》中指出:要求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