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签字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12-28周伦伦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6期
文/周伦伦
雨而:
社会中的好心人士在向小学生赠送衣物后,小学生签字确认有何法律意义?有些小学生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教师能否代为签字?
周伦伦:
“向小学生赠送衣物”是一种赠与行为,这就涉及《民法典》中的赠与合同问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一致达成协议,赠与才能成立生效。由此,赠与合同能否成立并生效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是否就赠与达成合意。在雨而的问题中,我们对赠与人的赠与行为没有异议,那么,作为受赠人的小学生能否做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其签字行为是否可以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中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或七周岁。因此,在正常的情况下,小学生要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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