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民宿信息化营销策略研究
——以荔波县为例
2021-09-07佘付英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16期
张 婕 佘付英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贵州 都匀 558000)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有了更高的追求,旅游成为现代人主要休闲方式。据“马蜂窝旅游”数据显示,伴随着旅游活动的增多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在选择旅游休闲目的地的过程中更多地倾向于具有特色文化、可以体验民族风情、自然风光无污染的绿色旅游。由于乡村旅游的环境有限,规模化的酒店无法涉足,乡村旅游住宿业便以单体的、个性化的乡村民宿为主体,呈现出地域分散、规模小、单体经营等特点,因此乡村民宿营销具有一定的挑战性[1],进行信息化营销是民宿发展的大势所趋。
一、 相关核心概念的界定
1.民宿的概念
民宿(Minshuku),源自日本的“民宿”, 是与旅行社签约的小型家庭旅馆,由租借民居歇脚或暂住而刺激兴起的行业[2]。而我国于2019年,对民宿一词作了规范的定义: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3]。
此定义诠释了民宿与传统的饭店旅馆是有很大差异的,对客房和建筑规模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突出民宿与传统酒店最大的区别是让客人感受到民宿主人热情的同时,还可以体验当地民族风情与个性化服务。主人文化是民宿不可缺少的部分,让客人有一种回到家的温馨感觉,并可以体验到有别于以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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