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净值化转型监管趋严
2021-09-06方斐
证券市场周刊 2021年33期
方斐
8月25日,监管召集六大行部署银行理财产品摊余成本法的应用安排,具体安排如下:第一,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2021年末),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計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第二,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外,对于理财产品2021年9月1日后新增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已适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存量资产应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
资管新规要求的可使用摊余成本法的产品包括符合要求的两类封闭式产品、现金管理类及半年以上定开型产品。根据此次要求,9月1日后优先使用市值法估值,除现金管理类和非上市公司股权外均改用市值法,且10月底前完成存量资产的整改,整体要求趋严,定开型产品或受到一定影响,包括其存量产品的净值波动,以及新产品的发行。
此次监管也是资管新规净值化要求的延续,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截至6月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20.39万亿元,在所有理财产品中占比近 八成。摊余成本法应用限制的趋严将进一步加速理财净值化转型,中长期引导回归代客理财本源,而投研能力较强的理财子公司更具优势。
打击伪净值化产品
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理财产 品净值化转型,增加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波动性,对客户黏性造成了冲击。为了能给客户稳定的收益率,部分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在底层资产估值上“做文章”,利用信托通道在表外设立“资产池”,大量投资PPN、非公开公司债、ABS和ABN、银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优先股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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