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窦娥冤》的悲剧性
2021-09-05郭志勇
青年文学家 2021年21期
郭志勇
《窦娥冤》是元代著名杂剧家关汉卿所创作出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不仅仅是元代这一时期杂剧最负盛名的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作品,也是我国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具有特色的悲剧性戏剧。王国维对该剧就曾经指出:“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乃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所以能够看出,他对《窦娥冤》的评价是非常高的。在《窦娥冤》中所凸显出的主人翁意识的觉醒,与西方悲剧的理论以及相关命运观是不同的,《窦娥冤》的悲剧具有中国传统戏剧的特征。所以本文也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希望能够传承我国的文化,使更多的人了解我国元代时期杂剧的特点。
一、悲剧性质的界定
在我国戏剧发展史上,剧本创作体现出不同作家在戏剧创作过程中的风格特点,也能够了解作家所想要表达的自己内心的想法,这种风格特点的分析比悲剧、喜剧等分析更加简单,所代表的特色也更加鲜明。但是《窦娥冤》却是学术界公认的具有非常鲜明的悲剧性特征的作品,对于一个悲剧的定义,其中最为权威也是最经典的,就是恩格斯以及鲁迅曾经提出的观点。恩格斯说过:“悲剧就是历史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的要求,但是在这个要求中,实际上是不可能与现实之间悲剧进行冲突的。”鲁迅曾经说过:“悲剧的人生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历史中必然的要求以及历史上有价值的东西,融入本文所研究的《窦娥冤》中,就是窦娥最为简单的生活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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