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管理现重大变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2021-09-03郝杰
纺织服装周刊 2021年31期
郝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全文共提出25条举措,旨在解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当前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痛点问题,目的是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扩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针对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难题,《意见》提出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包括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
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提高科研人员绩效激励
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意见》提出,提高间接费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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