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1-09-03潘建利
现代企业 2021年8期
潘建利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企改革的关键环节,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存在着出资人监管方式未转变,董事会未发挥作用,流于形式,监督体系不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法定地位不明确等问题,本文探讨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引言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较好进展,总体上营运水平和经济效益取得较为明显提升,出现了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问题,历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有:2000年2月,《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6年10月,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2021年,《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一词起源于西方经济学,是指由一套组织结构严密的自然人来治理贵公司而形成的组织结构体系。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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