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农户减贫效应研究
——基于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双重视角
2021-09-03张亚洲杨俊孝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21年9期
张亚洲,杨俊孝
(新疆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2020 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我国彻底消除了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从而过渡到以相对贫困为主的发展阶段[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防范返贫风险,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土地流转作为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一直是政策支持的着力点,我国土地流转率从2007 年的5.2%快速增长到2017 年的36.5%[2]。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流转在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如何?土地流转是否同时具有绝对减贫效应和相对减贫效应?其中的作用机理又是什么?搞清楚这些问题对于完善我国土地流转政策,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绝对贫困的内涵决定了扶贫的目标是收入的增加,而相对贫困强调的并不局限于单纯的增收,同时要关注收入的分配[3],因此探究土地流转的减贫效应也应从这两方面入手。关于土地流转的绝对减贫效应,学者们基本达成共识,即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户增收。金松青、Klaus 认为,土地流转市场使土地匮乏的农户可以通过租赁土地来发展生产,从而提高家庭的收入水平[4];蔡洁、夏显力基于六盘山连片特困区的农户调研数据,研究发现土地流转对贫困农户具有显著的增收效应,可以减少贫困的发生[5];匡远配、周丽利用湖南省贫困地区44 个县的宏观数据,以贫困发生率作为被解释变量,研究发现土地流转对贫困发生率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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