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研究与实践
2021-09-03张峰于乐马禹昇张弘扬江为强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年8期
张峰 于乐 马禹昇 张弘扬 江为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与运行中心,北京 100053)
0 引言
如今,人们每时每刻都在制造数据,数据只有在流动、加工、处理、分享的过程中才有价值。同时,数据在大范围传播与流通的过程中,也对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数据利用与数据保护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如何找到平衡准绳,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很有必要[1-2]。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3]发布,提出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也即将施行,其中明确了数据安全主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据出境安全和自由流动,以及促进数据的开发利用[4],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建设,必将加强各行业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图1为数据安全标准体系框架。

图1 数据安全标准体系
1 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研究
1.1 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重要性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到要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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