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防治草地贪夜蛾农药登记应用现状(二)
——生物农药
2021-09-02张正炜常文程
张正炜,成 玮,常文程,陈 秀,2
(1.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 201103;2.上海市农药检定所,上海 201103)
关键字:美国;草地贪夜蛾;生物农药;登记
2019年草地贪夜蛾完成了在中国的入侵和定殖过程,2020年始将进入暴发为害阶段。草地贪夜蛾入侵我国以后,我国农业部门实施以化学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防止出现因严重为害玉米和小麦等作物而产生粮食安全问题。但这样的技术路线防治投入成本高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与较高的环境安全风险[1]。随着草地贪夜蛾在我国的定殖和常态化为害[2-3],我国对草地贪夜蛾的防控也将由应急防控转入长期防控。而长期防控则要求以绿色防控技术为支撑,包括综合运用农业防治技术和生物防治技术等[4]。
历史上,草地贪夜蛾一直是美国玉米和棉花等作物的重要害虫。早在1917年,Walton[5]等人就针对草地贪夜蛾在美洲入侵提出了防控方法。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就开展了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IPM)的研究工作[6]。20世纪 90年代以来,Bt玉米的推广种植,以及生物化学农药和微生物农药的应用使得美国有效控制了草地贪夜蛾的为害,并结合化学防治实现了对草地贪夜蛾的可持续控制。
美国环保署(EPA)将生物农药(biopesticides)大致划分为生物化学农药(biochemical pesticides)、微生物农药(microbial pesticides)和转基因植物农药(plant-incorporated protectants, PIPs)三大类。与传统的化学农药相比,生物农药有诸多优势:生物农药的毒性通常低于传统化学杀虫剂;生物农药通常只对靶标害虫或靶标生物有效,而广谱的传统杀虫剂可能影响不同的生物,如靶标以外的鸟类、昆虫和哺乳动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