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2021-09-01
绿色天府 2021年7期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四川建设,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安全稳定,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全面设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草)长(以下统称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体系。到2025年,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构建起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省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荒漠化治理成果持续扩大,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森林覆盖率达到41%,森林蓄积量达到21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6%,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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