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分析与思考
2021-12-03胡中涛
绿色天府 2021年7期
○文/ 岳 红 胡中涛
2018年6月,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下发了《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农办政〔2018〕7号)文件,将成都市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3年试点期间,成都市紧紧抓住明晰产权、盘活资源这个根本,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目标,推进落实改革任务。
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是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为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建立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和经济林木(果)权证制度,在全市采取林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三证并行”方式,稳步推进林地“三权”分置,有序开展确权工作。
二是建立规范的林权流转机制。制定了鼓励集体林权入场流转的优惠举措,积极推进林权流转及交易鉴证制度,依托成都农交所交易平台,全市林权交易平台网点193个,已建成了市、县、乡三级林权流转交易体系。
三是培育林地股份合作社。围绕“谁来生产、谁来经营、谁来服务”,探索实践“林地股份合作社+林业职业经理人+林业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林业共营制”,建立了提升职业经理人经营积极性和保障林农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保障了农民既不失地又不失利。
四是创新经营主体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农户和林业职业经理人等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着力提升木本油料、林竹产业、森林药材等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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