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个角度认识化学物质*——以“乙醇”教学为例
2021-08-31项佳敏
江苏教育 2021年54期
项佳敏
一、设计背景
《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并未将“有机化学”单独列为一个主题,而是将其融合在“主题3化学与可持续发展”之中,只要求学生了解甲烷、乙烯、苯等的主要性质,知道乙醇、乙酸、糖类、油脂、蛋白质的组成与主要性质,认识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此外,在“主题1物质结构基础”中安排的探究活动“制作简单有机分子的结构模型”也和有机物教学有关。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2017年版课标”)[1]在必修模块里很明显加重了对有机物的教学要求,表现在单独开辟“主题4简单的有机化合物及其应用”,并下设四个维度——“有机化合物的结构特点”“典型有机化合物的性质”“有机化学研究的价值”以及“学生必做实验”。它们分别对应于认识有机化合物的四个视角——结构、性质、生活和社会应用、实验,这是从知识内容层面的认识视角。此外,2017年版课标还更加明确用搭建球棍模型的方法来认识有机化合物分子结构特点。
2017年版课标指出化学学科的本质特征为“认识物质和创造物质”,并理解作“从微观层次认识物质,以符号形式描述物质,在不同层面创造物质”。[2]认识物质是创造物质的前提和基础,在2017年版课标中有240次提及“认识”[3],由此在化学学习中需要强化认识深度、丰富认识视角。在此背景下,人教版新教材必修第二册的“乙醇”的内容显得更为丰富,联系初高中不同阶段的课程标准中对“乙醇”的学习要求,可以发现学生在不同阶段的认知发展逐步进阶,从表观层面(化学式、俗称、物理性质、可燃性及简单用途等),升级为“结构决定性质,性质决定用途”的学科观念,最后变成以建构“官能团”为核心的有机物认识模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