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民族语言传递法治声音
2021-08-30王云勇
三月三 2021年3期
王云勇

民族地区双语法官作为全面依法治国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加强其职业培训不仅事关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和民族地区的法治进步,更关系到全面法治小康的如期建成和民族大团结。广西法官学院作为全区法官教育培训主力军,一向重视全区双语法官的培训工作。自2015年广西法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举办首期双语法官培训班以来,截至目前已举办6期双语法官培训班,来自桂、云两地双语法官合计2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且计划在今年10月再举办一期为期20天的双语法官培训班。这些年,学院在举办双语法官培训上呈现如下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与特色: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业务”的培训宗旨,确保培训政治效果
学院作为全区法官教育培训的中坚力量,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自治区高院党组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政治立院”的基本原则不动摇。体现在双语法官教育培训中,则始终贯彻“政治引领业务”的培训宗旨,坚持将政治培训摆在双语法官教育培训的首位,始终将政治课作为双语法官培训“第一课”。从而确保法官教育培训的方向围绕高院党组提出的司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偏移;确保培训的政治效果、业务效果相统一。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培训生产力
法官培训的终极目标是提高参训法官的办案综合素养和技能,提升其定纷止争的能力,最终捋顺社会生产关系以提高全社会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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