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的思考与探讨
2021-08-30刘帅华
水电站机电技术 2021年8期
刘帅华,袁 涛
(陕西黄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1],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治理修复的基础,为生产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建议[2]。
新时期,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水利部在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了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强化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强化水土保持监测。2019年6月3日,水利部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中首次提到了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的概念。2020年7月28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以下简称“161号文”),文件中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的具体执行方法。自此,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正式开始实施。
在三色评价办法执行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笔者参与了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色评价工作,切实体会到该办法的实施为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带来的便利,对推动水土保持监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经验,提出自己的认识、思考和建议,以期和广大同行进行探讨,共同提高水土保持监测水平。
1 对三色评价办法的基本解读
1.1 三色评价结论的意义
根据161号文的有关规定,三色评价采用评分法,即对不同指标进行赋分,根据赋分结果评价为“绿”色、“黄”色或“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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