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框架下中国新发展格局的塑造
2021-08-30陈晨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区域
陈 晨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郑州 450018)
2020年11月15日,历时8年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由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以视频会议形式正式签署,标志着覆盖人口超欧盟5倍、经贸规模最大、拥有全球近50%的制造业产出的大型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启动。这也为打破美国霸权、推动中国区域价值链重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人民网,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1792293,访问日期:2021年1月5日。RCEP协定的签署,将会为中国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和实现内外循环良性互动提供坚实的基础[1],也会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筑提供最具体和最务实的政策支持[2]。中国应切实把握RCEP提供的这一历史性机遇,推动新发展格局的塑造,有效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提质升级。
一、RCEP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互动关系
(一)新发展格局下关于内循环与外循环的思考
新发展格局提出以来,国民经济的“内循环”与“外循环”备受关注。具体来说,内循环是包含企业、居民、政府、金融机构等主体在内的涵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的国内经济大循环,其内涵符合宏观经济学四部门经济理论的一般逻辑,具有深厚的理论背景,含义与实践所指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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