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产业“金种子”计划发展研究
——以山东艺术学院文化产业“金种子”计划孵化基地为例
2021-08-30于晓楠
魅力中国 2021年25期
于晓楠
(山东艺术学院教务处,山东 济南 250300)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现场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校企合作、独立运行、自主创业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学校综合性办学优势,积极利用政府、企业的优势资源,科学利用资金,建设山东艺术学院文化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孵化器。先后开展了山东艺术学院“金种子”计划成果展示系列活动;迎接省文化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试点孵化器专家来学校进行评审;建立了金种子孵化总部和孵化园;吸纳入孵企业入孵,实现入孵企业与教学单位实施对接,并与社会企业、地方政府合作,开展“金种子”文化产业相关工作。
一、基础设施方面
(一)孵化空间
学校集中整合各类资源、设施,为“金种子”计划试点孵化器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现有独立、专用的孵化空间建筑面积26300 余平方米,产权属性均属学校所有(见下表)。根据入孵企业具体情况,学校将进一步统一调整、整合,保证在2015 年1 月前直接用于企业入孵面积占孵化空间建筑总面积的2/3 以上。
作为综合性艺术院校,学校“金种子”计划孵化器建设入孵企业类型多样,涵盖艺术表演、美术设计、影视编导等各类专业。在入孵孵化方面,不仅开展小微企业孵化,针对艺术人才培养特点,也将以工作室、实验室等多样化形式,为创意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搭建平台。目前美术学院在校外建有1500平方米的孵化场所,戏剧影视学院建有“青台阶”戏剧影视工作室,面积200 余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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