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中某废弃露天黏土矿坑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研究
2021-08-27孟晶晶
孟晶晶

摘 要: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任重道远,因其责任主体灭失,大都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然而,单个小型民采坑治理申请财政资金困难,需寻求更为切实可行的治理途径。基于已實施完成的一处废弃露天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介绍其区位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工程设计、资金投入、效益以及实施效果等,同时探讨如何为近村庄和生产矿山的小型民采废弃矿坑引进社会资金进行治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结合乡村振兴政策,提高治理标准,在恢复地质环境的同时,以人为本,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条件,提升村民幸福感,为相似项目提供参考。
关键词: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露天采坑;社会资金;乡村振兴
1 项目概况
1.1 区位条件
治理区为一处责任灭失露天民采坑,采坑面积 0.24 km2,最大深47.0 m。位于豫中某村庄附近,距离该村村委会仅190.0 m,距离乡政府2.0 km。该村庄常住人口300余人,乡镇常住人口8 000余人。采坑附近为该县的一个小型耐火黏土矿,生产规模为1 000 t/a,采坑紧靠该企业矿部。
1.2 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条件
1.2.1 自然地理条件
(1)气象。治理区内的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7月降雨量最多,1月最少。多年平均降雨量703.7 mm(1956—2010年),最大年降雨量1 119.8 mm(2000年),最小年降雨量422.1 mm(1993年)。年平均气温14.0 ℃,最高气温40.3 ℃,最低气温-17.4 ℃。全年无霜期220天。年最大蒸发量1 901.0 mm,最小蒸发量1 299.4 mm[1]。
(2)水文。治理区北侧1.5 km处有小型水库老虎洞水库,水库下游为自北向南流向的季节性河流青龙河,青龙河从治理区东侧流过,最近距治理区500.0 m,其流量大小受大气降水影响甚大,旱季无水,雨季泄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