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闽南婚俗
2021-08-27林清潮傅秀莲
寻根 2021年4期
关键词:仪式
林清潮 傅秀莲
一
民俗是民族文化长期积淀的成果。因此,它影响并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不同地区同一种民俗,其礼仪程序和习惯,都是不一样的。本文就闽南地区的婚俗简述如下。
古有“大登科、小登科”之说,“小登科”即指娶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将结婚与金榜题名共举,足见其于人生的重大意义。
“亲迎”为婚礼的重点。然而至清代前期,泉州的婚姻礼俗中除个别宦族外,婚礼皆不亲迎。漳州地区历来不强调新郎亲自迎娶新妇,“乡俗间有不亲迎者”,通常是请“好命人”(福分大的人)代为上门迎接新娘。
新娘出阁仪式烦复,各个地区也不尽相同。闽南地区一般都有专门主持嫁女仪式的妇女,称为“送嫁姆”。她要陪伴新娘到夫家,一切仪式由她主持和指导。
新娘在迎娶之日要以香花、石榴枝叶熬汤沐浴,换上婚衣。送嫁姆请新娘走到大厅,并唱:“请出厅,做人好名声。”新娘出来后,送嫁姆拉著新娘的手,让她端坐在大厅里的一面倒置的米斗上(以竹篾编成,用于晾晒谷物的浅平大圆筐),唱:“坐依正,新娘得人疼。”然后由长辈或“好命”的妇女为她梳头、簪髻、戴花。这种仪式叫“上头”,也就是古代的“笄礼”。
大约从清代开始,泉州人就把男子“冠礼”、女子“笄礼”推移至结婚成家之时。女子进行“笄礼”仪式,男子亦进行“冠礼”:先在厅堂当中,设交椅、几案,陈梳、篦于案上。交椅前置竹制小椅,案前置火炉。届时,冠者端坐于交椅上,双足踏在小竹椅上,由预先请来的族中少年执梳,栉发三下,送嫁姆在旁“念四句”,另一人到案前举帽子为之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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