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1-08-27
汽车与安全 2021年7期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強人民群众获得感,5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6月1日,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等1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顺利启动推行。改革启动首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涉及改革新措施业务65万笔,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本期政策研究介绍了公安部推出的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详细解答了相关问题;展示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从提升路面通行环境、精心优化停车管理、便利交管业务办理、畅通沟通服务渠道等方面入手,采取针对性举措,不断深化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宗旨;解读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措施。
本期专栏选登了2篇文章。
撤销机动车登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等法律法规做出的一种撤销行政登记行为。但无论是在既有的法规条款中,还是在机动车登记实践上,对“撤销机动车登记”的表述、理解、执行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法规不具体、理解不到位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亟需予以完善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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