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研究
2021-08-26陈蔷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能力
陈 蔷
(福建江夏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我国现阶段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住房租赁市场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而居民的住房租金支付能力是租赁住房定价和市场化运营的关键[1]。
福建省厦门市是我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12个城市之一,一方面,人口净流入大,住房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房价收入比高,大量居民需要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2018年数据显示,厦门市租赁私房的人数比例为52.43%,有超过一半的人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厦门市的住房租金水平如何、现有租金水平是否在居民可承受的范围内、城镇居民的住房租金支付能力如何,这些问题将直接决定城镇居民能否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决定住房租赁政策实施的成效。
一、住房支付能力研究情况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住房支付能力一直是房地产市场领域的研究热点,同时受各国政策制定者重视。现有的大量文献主要集中在界定住房支付能力、分析住房支付能力影响因素、测度住房支付能力和提高住房支付能力四个方面。住房支付能力是指不影响家庭支付其他基本生活支出的情况下,负担住房支出的能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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