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遇李鬼”引发的法律问题
2021-08-24文/袁琳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5期
文/袁 琳

李逵是我国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生得粗壮黝黑,绰号“黑旋风”。李逵心粗胆大、率直忠诚但也鲁莽好战,上梁山之后,他思母心切,特地回家接母亲,却在半路上遇到假扮他的李鬼。李逵遇李鬼,发生了哪些事呢?
李鬼打劫李逵构成何罪?
李逵来到树林边厢,只见转过一条大汉,喝道:“是会的留下买路钱,免得夺了包裏!”李逵看那人时,带一顶红绢抓儿头巾,穿一领粗布衲袄,手里拿着两把板斧,把黑墨搽在脸上。李逵见了,大喝一声:“你这厮是甚么鸟人,敢在这里剪径!”
那汉道:“若问我名字,吓碎你心胆!老爷叫做黑旋风!你留下买路钱并包裏,便饶了你性命,容你过去。”
李逵遇到的这个人就是李鬼,因为李逵在江湖上有一定的名气,于是李鬼假借李逵的名字,在此处劫那些落单路人的钱财。李逵遇到假扮自己的李鬼,非常生气,夺过一把斧子便要砍李鬼。李鬼谎称家中有九十岁老母,李逵便饶了他,还给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可李鬼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答案是肯定的,李鬼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故事中,李鬼虽然没有对李逵直接使用暴力,但是他拿着两把板斧已然在客观上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会处于不敢反抗的状态,所以李鬼的行为属于“以胁迫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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