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家校、社会共护“少年的你”
2021-08-24苑宁宁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5期
文/苑宁宁
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指导思想与重大意义
我国于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在2006年进行了修订2012年进行了修改。实践证明,这部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适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能完全符合、满足现实需要的情况。因此,站在新时代的起点,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坚持了以下指导思想。
第一,最大程度促进每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最大程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实现每个家庭的幸福与和谐。
第二,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规律为指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两个根本性规律,即:综合性和系统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统分结合、高效协同。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分散的特征,体现在经济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这些分散在多个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又不能彼此割裂开来,需要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统一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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