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市场化监管与公平竞争秩序的构建
2021-08-23陈琳琳夏杰长刘诚
改革 2021年7期
陈琳琳 夏杰长 刘诚

摘 要:数字技术创新与反垄断之间表面上存在“悖论”,但可通过市场化监管取向迎刃而解。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举措。参照近年来的国际通行做法,在辨析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几个认知误区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数字经济监管应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反竞争行为本身的认定,以行为为标准、以数据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以市场公平为底线,重点围绕行业内反垄断、跨行业无序扩张、数据使用公开开放等方面,作出系统性、长效化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数字经济;市场化监管;公平竞争秩序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1)07-0044-10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021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近年来,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和优化数字经济监管,从而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缘起: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对科学监管与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构建提出新要求
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革命,正在推动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和公共治理体系的革命。数字经济是以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依靠互联网、电脑软件、通信设备和服务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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