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中间体生产厂房验证URS的编写要点
2021-08-23杨睿雅
化工设计通讯 2021年8期
杨睿雅,梁 毅
(中国药科大学 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南京 211198)
1 概述
在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GMP的要求随着工艺的进行,从原料药生产的早期步骤到最后的步骤、精制和包装,愈发严格[1]。对于化学合成的原料药,国际上一般把起始物料首次进入反应过程的时刻作为实施GMP的起点[2],随后的步骤包括中间体的生产、分离和纯化、物理过程和包装,GMP的要求不断增加。根据ICH Q7的定义,中间体是原料药(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API)生产阶段中获得的产品,在成为API前,需经进一步的分子改变或纯化。在实践中,医药中间体根据对最终原料药质量的影响程度,可分为非GMP中间体和GMP中间体。ICH Q7中提及的“中间体”是指企业确定的原料药生产开始以后所生产的中间体,即GMP中间体。GMP中间体应在GMP条件下生产,当中间体和原料药由不同的企业进行生产时,应由原料药企业对GMP中间体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审计,以确保最终原料药的质量。
GMP中间体需在GMP的条件下生产。GMP实施的四个要素包括硬件、软件、人员和工作现场。硬件设施是药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用于药品生产的厂房设施能否被合理设计,与药品质量息息相关。硬件设施的“质量”应通过确认与验证活动进行控制。我国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规范》,下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确认”是指“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在实施过程中,验证V-模型中的用户需求说明(User Requirement Specification,URS)是验证生命周期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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