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变局?
2021-08-23田文璐
记者观察 2021年22期
文 田文璐


01
过去十多年,卖地收入已成为我国大多数城市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这一模式即为“土地财政”。这种“寅吃卯粮”的模式难以为继渐成共识,但与之相对的是,地方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仍持续增长,显示出地方政府仍然难以摆脱依赖“土地财政”的惯性。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发布了通知,明确提出要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即为我们所熟知的土地出让金。
通知一出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土地财政即将终结”的传言不胫而走。此次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土地出让金改为中央垂直管理的税务部门征收,是否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从“地方收入”变为“国家收入”,地方政府不能再靠“卖地”获得财政收入了?
通知中同时提到,“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换言之,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只是改变了征收部门,支配权仍在地方政府手中,“土地财政”的现状也将继续。
事实上,这个通知是落实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后,税务部门“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