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县人居环境整治现状与措施
2021-08-21黄文香杨明刚王建英王秋梅曾国揆
农业工程技术 2021年14期
黄文香,杨明刚,王建英,王秋梅,曾国揆
(1.云南省红河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站,云南 红河 654400;2.云南省武定县田心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云南 武定 651609;3.云南省大理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云南 大理 671000;4.云南省红河县石头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云南 红河 654400;5.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昆明 650051)
红河县位于云南省南部,隶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境内少数民族人口占红河县总人口的94%,其中哈尼族占75%。红河县为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立体气候特征十分明显,县内生态环境良好,先后获得“中国候鸟旅居小城”“中国最佳养生旅游目的地”“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但依然存在基础设施滞后、部分地方“脏乱差”、后期管护机制缺乏等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成为制约红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突出短板[1~5]。红河县委、政府以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
1、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
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配套完善乡村公厕、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及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住建部门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机制,推进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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