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将迎变革
2021-08-21法人刘爱君
法人 2021年8期
◎ 文 《法人》特约撰稿 刘爱君
2020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首次聘请了外部法律顾问随团出征,这一举措也是近年来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包括政府购买法律专项服务迅猛发展的一个缩影。同时,也是法律服务机构从过去作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第三方服务者身份,向政府采购(购买)法律服务供应商身份的一次华丽转身。
政府采购包含政府购买服务
资料显示,我国服务类政府采购规模于2018年达到高峰,为12081.9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33.7%,超过货物类占比,增幅为35.7%。其中,保障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分别为5705.5亿元和6376.4亿元,占服务类采购规模的47.2%和52.8%,一改政府采购过去多年以工程、货物类采购需求为主局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其服务定义为两类: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包括两大类采购需求:政府自身需要的法律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上述法律定位为法律服务机构深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是难得的业务发展机遇。因此,法律服务机构成为政府采购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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