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捕渔民转产安置政策及成效分析
2021-08-20张怡婷褚嘉欣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江苏农村经济 2021年7期
张怡婷 莫 媛 褚嘉欣/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确保十年禁渔令有效落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补偿安置指导意见》,以稳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精准保障退捕渔民生计转型。截至2021年1月2日,全省建档立卡退捕渔民达41937名,社保覆盖率达100%。禁渔政策的实施改变了渔民的生计策略,他们上岸后的生计现状如何值得持续关注。本文以南通通州、南通崇川、扬州江都和南京六合4个县区的81户退捕渔民为样本,分析渔民生计变化及其政策需求,以期为退捕渔民生计引导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江苏省实施退捕补偿安置的主要做法
由于各地产业基础、财政保障能力及人口集聚性的差异,不同河段渔民退捕补偿安置政策不尽相同。从各地渔民上岸政策的实施来看,主要包括经济补偿、就业帮扶、创业支持和社会保障四方面。
经济补偿。捕捞权收回补偿以功率为基准实行,占用补偿基数按主机功率2500元/千瓦(主机功率不满8.8千瓦或属于非机动渔船的,主机功率按8.8千瓦确定)执行。船网等专业生产设备回收补偿以《建档立卡渔船渔民基础信息确认表》为基础实行,各地在所涉水域渔业管理机构协调下制定本水域相对统一的标准,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勘验、评估,按照其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评估确定补偿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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