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成效分析
2021-08-19赵建军邹文海刘庆慧
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 2021年4期
周 伟,赵建军,顾 莉,邹文海,杨 进,刘庆慧,王 飞
(高邮市水利局,江苏 高邮 225600)
高邮市是农业大县,农业灌溉是最大的用水主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邮市面临着水时空不均、水效率不高、水污染严重、水生态退化四大问题,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形势越发紧迫[1]。作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高邮市从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入手,分别对自灌区、丘陵山区和河堤灌区等三种不同类型乡镇进行水价改革试点。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改革任务面积7.15万hm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明显成效,并为其他各县市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
1 农业水价改革基本情况
1.1 实行农业用水总量精准控制
根据每年农业用水情况,及时调整当年全市农业用水指标。分种植、养殖等不同类别,确定了不同作物的灌溉定额,对试点范围内进行水权分配及灌溉用水定额核定,实行农业用水总量精确控制。以2019年为例,核定全市各乡镇农业用水许可发证水量为54 073万m3(见表1)。

表1 高邮市2019年各乡镇农业用水指标分解表
1.2 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分配制度
根据农业灌溉发展水平实行年度动态水权,定期修改灌溉用水定额,根据省级下达的用水控制指标,制定全市各乡镇农业用水指标分解方案,明确各乡镇用水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用水合作组织,再根据用水总量、灌溉用水需求、节水技术推广运用等,以村级为单位,确定每个村每亩用水量,给每一位会员发放灌溉水量分配卡[2],明确具体灌溉面积和各自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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