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自然之性法当然之理
2021-08-18
家庭医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人类
清末民初,是中国新旧社会交替之际,也是新旧思想、中西文化大撞击的时代。那些最早接触西方思想且目睹国家民旅危机的官宦子弟,最先发出了对旧传统的抨击和改革的呼声,孙宝碹就是其中之一。孙宝碹出身仕宦之家,其父孙诒经光绪时任户部左侍郎,岳父李瀚章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之兄),兄孙宝琦晚清时出任驻法公使、驻德公使、顺天府尹,民国时任国务总理。孙宝碹虽然功名不显,但是学问涉猎甚广,交友也都是一时俊杰,如章太炎、梁启超、谭嗣同、张元济、严复等。他曾向李鸿章上书,提出了“立报馆、兴学堂”的主张,并试图说服李鸿章进行变法,但未被采纳。庚子事变后,孙宝碹加入汪康年、唐才常组织的国会,并任该会的干事。著有《忘山庐日记》。
传统的程朱理学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以此来要求人们克制自己的欲望。而孙宝碹却把这些“人欲”称为“天”;相反,克制這些欲望的“天理”,孙宝碹却称之为“人”。虽然说这只是简单地颠倒,却是根本性的改变。“存天理,灭人欲”是把清规戒律神圣化,成为束缚人性的天条,人不能有任何抗拒。而按照孙宝碹的说法,目之好色,耳之悦声,口之嗜味,身之喜安逸,都是人的天性使然,应当顺其自然;但人之所以为人,知道做事情应当合情合理,强调人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学习和把握欲望的尺度,从而做出自己的最佳选择。
人有欲望,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有哲者曾经说过,合理的欲望是促进社会和科学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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