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监管执法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21-08-18泮畔通讯员刘武阁
中国安全生产 2021年12期
文/本刊记者 泮畔 通讯员 刘武阁
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有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动地球。”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注重利用监察执法的杠杆作用,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最大合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突击暗查暗访前,监察员查看矿井图纸(摄影:单鹏飞)
执法理念因势而变
过去,煤监机构习惯于“一杆子插到底”,逐渐形成了依靠自己力量、单打独斗闯天下的局面。“眼看手摸脚步量”“换了衣服就下井”的监察执法手段没有根本变化,执法组织方式老一套,照着“剧本”检查、企业按部就班“迎检”,主体责任不到位、地方监管不落地、国家监察不给力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煤矿上级公司普遍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当“甩手掌柜”“局外人”和乱下指标的情况很少触及;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检查存在方法单一、权威不高、频次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2021年以来,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对于如何破局、如何推进,进行了深入思考,探索改变传统的监察执法组织方式,运用杠杆原理,调动煤矿上级企业和地方政府抓安全的积极性,发挥地方监管“友军”和煤矿企业“同路人”的作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工作合力效果明显。
改变监察方式。一改过去“周一下井周五回,周末假日都休息”的传统监察组织模式,实行“白+黑”无缝隙监察、“工作日+节假日”无空档执法、“突查+巡查”不定期穿插等不间断监察新模式,始终高擎严执法、重惩处利剑,让煤矿企业时时刻刻处在备检迎检的最佳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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