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
2021-08-16夏锦文
新华月报 2021年16期
夏锦文
我国法制文明的历史源远流长。经过长期发展演进,中华法系成为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法律体系,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传承和弘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研究和总结我国古代法制传统,挖掘和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传统法律文化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法律精神和制度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
我国是世界上文明发展很早的国家之一,法制文明的历史源远流长。法律制度作为文物典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文明史上大放异彩。早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便产生了习惯法,夏朝之后的殷商进一步发展了奴隶制法律制度,至西周臻于完善。夏商周三代法制的发展,尤其是西周的礼乐刑罚制度,为中国封建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创新封建法典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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