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收购银行不良资产为哪般?
2021-08-16陈俐高联民
审计与理财 2021年4期
陈俐 高联民
某市審计组在实施A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政策性银行在实施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中,借机向地方融资平台“搭售”不良资产的问题。
“不合逻辑”的请示
2021年初,某市审计组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调查A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查看2018年棚户区改造某某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中标方—A县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议纪要时,审计组发现A县城发集团在2018年向A县人民政府请示上报,请求代为清偿B公司在A县农业发展银行的一笔不良贷款,欠款本息共计355万元。
此时审计组不禁产生了疑问,A县城发集团既不是B公司该笔贷款的担保方,没有连带担保责任;和B公司也没有业务往来,应该不存在债务关系。那B公司无法偿还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A县城发集团有什么理由帮其代偿呢?不合逻辑啊。
于是审计组进行了大胆推测,A县农业发展银行一定提出了什么条件,A县城发集团才会同意代偿这笔“不合逻辑”的不良贷款。
一封“申请协助”的函
带着诸多疑问,审计组随即向A县城发集团了解其收购上述不良资产的更多资料。在A县城发集团提供的资料中,一封函引起了审计组的注意。
这是一封2018年9月17日A县农业发展银行向A县城发集团发送的《关于要求协助我行清收B公司不良贷款的函》,函中的内容如下:B公司2017年6月16日向A县农业发展银行申请产业化龙头企业园艺类短期贷款400万元,贷款方式为C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笔贷款已于2018年6月7日到期,尚有本金及利息共计375万元未偿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