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立法授权接得住接得稳用得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解读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决定
2021-08-16孙鑫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7期
孙鑫
6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既是上海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浦东引领区建设的一件大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承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承担制定浦东新区法规这一新的重要立法任务,将迈开实质性步伐。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决定,本刊特别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对决定进行解读。
问: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时隔20多天,市人大常委会就表决通过决定,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丁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于6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使中央的决策部署及时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定,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在非经济特区的浦东可以变通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一步拓宽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路径,使得浦东新区开发开放的制度供给能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有效承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授权,有必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方式,对本市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浦东先行制定管理措施等法治保障工作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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