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规模核算研究
2021-08-16蔡咏梅张诗若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1年5期
◆蔡咏梅 杨 雪 张诗若
一、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准确衡量数字经济规模,监测数字经济运行动态对客观反映国家经济发展以及经济政策的有效制定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数字经济的替代性,渗透性及关联性,很难准确测算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活动带来的增加值。虽然各国机构都尝试提出了各自的测量体系,但体系框架不同测量的结果也各不相同,有的甚至相差甚远。因此,数字经济核算体系研究亟待深入。
二、数字经济内涵及测算方法
Don Tapscott[1]最早由提出了“数字经济”这一概念。Mesenburg[2]将数字经济分成三部分,即电子商务基础设施部分;通过网络实现商务行为的电子商务部分;商品交易的电子商业部分。Bukht R.&Heeks R.[3]将数字经济划分为三个层次,主要指IT/ICT 领域,包括硬件制造、软件和电信;平台经济、电子业务、数字服务;电子商务、工业4.0等。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地深入运用,数字经济的内涵、外延在不断拓展。2016 年G20 杭州峰会《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提出来的数字经济定义,即“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4]。虽然目前对数字经济的内涵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各国各机构对数字经济认识的共同点是: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是数字经济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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