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美的形式与内容及其辩证关系
2021-08-15毛琳艺
艺术品鉴 2021年21期
关键词:内容
毛琳艺
一、形式与内容的内涵
(一)形式的内涵
“形式”是能够被看到的,被触摸到的,被闻到的,被生理所感知的一种存在。它可以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也可以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和载体。在美学范畴内,对美学中的形式问题,大都将事物的形式分为内形式与外形式,事物的内形式是指构成事物的内部的结构、组织,事物的外形式是指事物的外部表现形态。然后,又将外形式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事物形式的外观,一是事物的外部装饰。前者是事物的有机组成部分,直接与事物的内容相联系;后者是事物的附加成分,并不与事物的内容直接联系。例如一幅海报,其内部的构图,版式框架就是内形式,在框架的基础上放置的线条,几何,色彩就是外形式,而在框架外部的装饰则是外形式的附加成分。无论在绘画中,音乐中,或是戏曲中,都有属于自身领域独特的形式语言,无论什么样的形式语言都是一种符号,哪怕是外形式的附加成分,也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存在。
美学中所说的形式美,就是事物外在的表现形式,包括事物的属性与规律,是能够使人们心理愉悦的表现,如线条的弯曲程度,粗细变化;色彩的明暗对比,互补色以及冷暖色的使用;几何图形中的圆与三角形;声音的音色、音律、音频程度;材料的粗糙与光滑感受;以及排列组合规律的和谐等,都存在于人们的审美意味之中,与人们的心理产生着密切的联系,哪怕是附加成分,都不能被当作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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