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环境下提升云南省古籍保护工作服务效能路径探究
2021-08-12颜艳萍
兰台内外 2021年14期


摘 要:公共图书馆是古籍保护工作的主体,在网络化时代,古籍服务工作呈现出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古籍服务于社会的基本职能。《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实施为公共图书馆提升古籍服务工作效能提供了法律保障。文章通过分析云南省古籍服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在法制环境下提升云南省古籍工作服务效能的路径。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古籍;服务效能;提升;机制
公共图书馆是古籍收藏的重要机构,是古籍保护工作的主体,古籍的保护与利用是公共图书馆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对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中将服务效能定义为“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在满足读者和用户需求中体现的能力和效率”。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颁布实施,对公共图书馆提出“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要求。即通过完善内部机制促进服务细化从而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通过改革和优化管理、考核、服务机制,更深层次地激活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服务效率。法律的颁布在促进图书馆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对图书馆服务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共图书馆要把合理有效地提升古籍服务效能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效能提升”的着力点之一,这不仅是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事业发展的努力方向,更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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