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筝家及其筝乐特点
2021-08-11陈思凡
艺术科技 2021年9期
摘要:明朝时期,古筝与琵琶相结合的弦索乐依然较为完整地保存,为后人了解当时的古筝艺术留下了一点史料,而清朝时期留下的文化瑰宝也都被损坏,很少有清朝时期的古筝艺术作品传世。本文整理总结出明清时期宫廷王府、教坊梨园、青楼妓院及民间杂市等不同社会阶层的筝人及其筝乐特点,探讨在不同礼制场合中礼乐与俗乐的界限。
关键词:明清;筝家;筝乐特点
中图分类号:J63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9-0-02
古筝在我国民族音乐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历史悠久,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审视古筝长远历史的同时,也会被它优美的音色以及旋律中独特的音律深深吸引,这也是古筝历经千年依然有众多筝者热衷于此的重要原因。至今,古筝依然保持着它在我国古典音乐文化中极大的人气和地位优势,无论是在文人雅客聚集宴会的风雅场合还是在花街柳巷中的娱乐场所,包括我国各个传统节日欢度佳节的庆典上,古筝都是人们喜闻乐见的民族乐器。
1 明朝和清朝时期古筝历史简述
自唐朝以后,十三弦筝的出现为接下来几百年间我国古筝的基本形制打下了基础。十三弦筝的形制建立在十二弦筝的基础上,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音域的增加,通过音域的增加,古筝弹奏者能够创作并演奏出更加丰富的乐曲。而到了明朝,筝的琴弦数量也在这一时期逐渐扩大到了十四弦、十五弦,古筝的音域进一步扩大[1]。……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