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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面到立体:室内设计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二元论

2021-08-10张融石剑桥

学理论·下 2021年6期

张融 石剑桥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上的满足已不再是人们的首要期盼,而精神上的享受正逐渐成为人们的首要追求,在此情境下,给予人们精神美感享受的室内设计行业的出现成为必然。然而,我国现有的著作权保护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室内设计作品处于随时被侵权的高风险境地。具体而言,由于立法规定的滞后,导致在确定室内设计作品的权利保护基础时,出现了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分歧。此种分歧的存在,将不利于相关主体的利益维护,因此,必须尽早在立法中确定室内设计作品的权利保护基础。在综合分析室内设计作品从平面到立体过程本质的基础上,可以得知二元论在保护室内设计作品中明显优于一元论。

关键词:室内设计作品;复制权;演绎权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1)06-0062-03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艺术设计的需求与日俱增。室内设计的出现,正是此趋势的必然体现。这直接导致近年来从事室内设计的公司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概有超过1 700万的室内设计行业从业者[1]。如此庞大规模的设计群体在给人们带来精神享受便利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当前,室内设计中侵犯著作权的作品仍普遍存在,正如一些行内专家所言,“中国很多设计师太缺乏自己原创的东西,抄袭现象比较严重。”[2]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设计行业的创新发展,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个别部分的滞后,正是此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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