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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与“自我”

2021-08-10林修能

学理论·下 2021年6期

林修能

摘 要:老子哲学中的“慈爱”思想和墨子哲学中的“兼爱”思想都被认为是“无差别之爱”。但是二者有着深层次的区别。笔者认为,老子的无差别之爱其实是齐“自我”“非我”于“无我”,建立在人的主体性的弱化、人完全遵从“道”的规律的基础上,而墨子的无差别之爱其实是将“非我”纳入“自我”之中,人的主体性由此凸显。二者的无差别之爱的深层次结构性区别在于他们各自的哲学中“人的主体性”的不同。

关键词:无我;自我;慈爱;兼爱

中图分类号:B2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1)06-0041-03

从古至今,学界对于墨子“兼爱”思想和孔子“仁爱”思想关注甚多,不少学者常常将二者拿来对比,比较出来较为一致的结论是:孔子的“仁爱”是“差等之爱”,而墨子的“兼爱”是无差别的爱。这种差别是对于客体对象而言的,孔子所提倡的“仁爱”根植于差序格局秩序之中,暗含有中心—边缘的“爱”的程度差异;而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则展现出对爱的对象的平等关怀。

值得关注的是,诸子百家中还有另一个明显提倡“无差别之爱”的思想家——老子。老子所言“天地不仁,以萬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在王弼及其他后世译注中,大多被认为是指:天地对万物没有偏爱、圣人对百姓没有偏爱。再加上在老子哲学中,万物平等、皆生于“道”已成为共识,因此老子哲学的“爱”被认为是“无差别之爱”没有太大争议。

然而,目前学界对于墨子“兼爱”思想与老子的“爱”的思想这两个“无差别之爱”进行比较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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